招标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2-19 点击次数:1300 发布人:肖家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、天津市及我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,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及时、稳妥、高效,保障我校招标业务正常开展,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现制定疫情期间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线上网络办公为主,打好工作“主动战”
招标办全体职工自2月13日起进入工作状态,学校正式通知正常返岗工作前,以线上办公为主,充分利用学校办公网、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、学校综合服务平台APP、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等线上手段,主动服务,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
各科室办公电话已设置呼叫转移至工作人员手机,保证及时接听。综合管理科:022-27407559,马老师;设备招标科:022-27407584,85356001,李老师;工程招标科:022-27407597,蔡老师。
二、先行发布招标公告,打好采购“时效战”
疫情防控期间,根据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财办库〔2020〕29号)、《关于暂停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工作的通告》以及学校《天津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进出校门管理的通知》等相关规定,暂时无法安排集中踏勘及答疑会。各单位如有采购需求,可随时联系招标办,先行发布招标公告,等待学校发布解除疫情相关规定后确定开标日期。
三、紧急需求特事特办,打好防控“保障战”
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,作为紧急采购项目,按照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》(财办库﹝2020﹞23号)有关规定,采用特事特办、随到随办的方式执行,建立采购“绿色通道”,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。
四、正常开展合同审核,打好服务“整体战”
招标办负责审核学校无归口管理部门的合同审核工作,作为采购工作重要一环,疫情期间,正常为我校单位办理合同审核业务。如有合同审核需求,可以通过办公网-公文流转方式上传合同文本,我们将第一时间审核处理。如有疑问,请咨询综合管理科。
上下同欲者胜,同舟共济者赢。让我们众志成城、共克时艰,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!
招投标管理办公室
2020年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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